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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电子学院关于做好在籍学生医疗保险投保情况核查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10-08 22:31    浏览次数:    来源:

为切实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,现将2021-2022学年本科生医疗保险投保情况排查工作安排如下:


1.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

(1) 生源地已投保学生,填写2021年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投保名单(附件1),上交生源地投保缴费凭据;

(2) 未投保学生,填写2021年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投保信息表(附件2),于1014日至17日通过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完成医疗保险自主缴费。

备注: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用于解决学生住院期间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,在校大学生均应投保。2022年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320元,费用按年缴纳。


2. 商业补充保险

截止至108日,商业补充保险投保结果已更新至学工系统,请学生登录“学工系统-学生资助-医疗保险-补充商业保险”界面,查看个人商业补充保险投保情况。所有学生(包括延修、双学位、退役复学等超学制学生)应做好如下工作:

(1) 选择不投保的学生,填写2021年学生签署商业补充保险1保证书名单(附件3),打印并填写不参保“大学生商业补充保险”保证书(附件5);

(2) 选择投保2021天安财险,学生应填写2021年学生商业补充保险投保信息表(附件4),并于1014日至17日扫码完成缴费。

备注:商业补充保险“自愿参保”,根据学校商业补充保险服务单位遴选结果,2021年天安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(后简称天安财险),为学生提供承保服务,保费每人每年50元,按剩余学制一次性缴纳。


材料上交

请各年级以级队为单位,于2021101118:00前上交如下材料至辅导员处:

电子版材料:2021年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投保名单(附件1)、2021年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投保信息表(附件2)、2021年学生签署商业补充保险不参保承诺书(附件3)和2021年学生商业补充保险投保信息表(附件4);

纸质版材料: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缴费证明、不参保“大学生商业补充保险”保证书(附件5)。





微电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2110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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